辛晓琪的《味道》这首歌曾经红遍大江南北,歌词有很多人至今念念不忘。“想念你的笑,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这些歌词对人们有极大共鸣的同时,也充满了浓浓的恋物症的味道。
恋物症(fetishism)指迷恋非生命物体,以此作为刺激物唤起性幻想和性冲动。常见于男孩,迷恋对象常为直接接触异性体表的东西,如一绺头发、鞋、手套、内衣、内裤、丝袜、发夹、别针、项链等。恋物癖患者往往不能去爱一个实际存在的、完整的人,而只对其穿着或佩带的物品感兴趣。有时为了获得以上物品,他们甚至不择手段去偷,因而触犯法律。如一名13岁男孩,多次偷拿母亲的胸罩和内裤,躲起来嗅其气味,被母亲发现后遭责骂;幼时父母离异,母亲对其关心较少且缺乏耐心,主要由祖母照看;体格和智力正常,青春期刚发育;称想接近母亲但又怕,嗅母亲内衣时感到很愉快、甚至兴奋。
弗洛伊德在《性欲三论》中指出,下面这种情形引起了我们的极大兴趣:正常的性对象被某种物品所取代,此物品与性对象有关,却完全不宜于成为正常的性目标。依照我们的分类原则,这种现象实际上应归类于与性对象有关的“变异”现象。但现在只好等到我们对“性的过高估价”现象有所了解之后再来谈它,因为这种现象原是盲目的激情加上性目标放弃之后才形成的。
性对象的替代物通常为身体中与性目标无关的部分,如足踝、发丝等,还有与异性有关而具有特别意义的物品,如衣服的碎片、红肚兜等。我们可以把这种物品比做原始氏族的崇拜的物神,因为原始人就是从这些物品中想象出神灵的具体形象的。
在向恋物症发展的途中,有些人的性目的虽然不很正常,但还不算错乱,为了达到其性目的,他们的性对象必须拥有某些特征,如头发的颜色、衣服的式样、身体的疤痕等。他们对这些条件的执著,与恋物症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表现得是如此怪异,以致再没有哪一种濒临病态边缘的性冲动比它更能引发我们的兴趣了。这种人追逐正常性目的的能力一定是多少受到了某种损害。即使正常人,也常会把性的对象估价过高,以至把所有与之有关的事物都加以夸大和抬高。因此,有某种程度的恋物症原是正常的,尤其是沉浸在热恋中,正常的性目的还遥遥不可及的时候。正如《浮士德》那句话:“我甚至渴望,她胸前的香帕,还有触过她双膝的透明罗裙。”
只有当物恋的追逐得到固置,从而完全取代了正常的性目的,或者所崇拜的物品与其所属之人脱离了关系,本身成了性的对象,这种情形才算是病态的。性冲动的些微异常与全然病态的变异之间,可以用以上原则来加以区别。
幼儿时代得到的深刻的性印象,往往表现于对崇拜物的选择上面。这与谚语中所说的“初恋最难忘”颇为相似。某些人在选择性对象时,虽然受制于引发拜物症的种种条件,但在这些人中,幼儿期的性印象仍起着明显的作用。在对崇拜物初次出现的记忆背后,还有一个潜在的,被遗忘的性发展阶段。崇拜物就像一种记忆的屏障,它代表着这个阶段,是它的残留与积淀”。总的来说,按照弗洛伊德“生物”性质的精神分析来看恋物症,基本就是儿童性发展过程中由于恋母情结的过渡以及性发展自身过程受到干扰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压抑,从而发生性对象的转变,以一种象征的自由联想形式定型,而具体的性对象的选择以主体的遭遇以及先天性决定。
这里阐明恋物这种心理产生的原因,用以解释人对器、物的迷恋态度,且这种迷恋应该被归纳如“类恋物症”或者“神经症”的范畴。那么恋物症,如果不危害他人,如果不去偷窃他人物品,完全可以在被接纳、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心理治疗师的帮助把已经停滞的儿童心理重新继续发展起来。首先让来访者控制自己的异常性行为,同时,疏通他的正常渠道,让性能量顺着正常渠道流淌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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